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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妇联“法律进家庭”活动成效显著
2008-07-17 17:06:47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正定县妇联在全县广泛开展了“法律进家庭”活动,加大了面向广大家庭的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取得了良好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奠定活动基础
      正定县妇联高度重视“法律进家庭”工作,及时调整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完善了以县妇联主席为组长,副主席为副组长,妇联维权干部、乡镇、街道办妇联主席、县直妇委会主任为成员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了《正定县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健全了各项制度,为普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全县各级妇联组织结合各自实际,都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了组织,落实了保障措施。同时,培养发展了法律宣传员200名,大力开展了面向家庭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了与妇女儿童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入每一个家庭。
      二、开展宣传教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正定县妇联充分利用县电台、电视台、《正定风采》、正定信息港、正定县妇女儿童网等宣传工具,发挥妇女法律服务网络作用,采取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服务等切实可行的措施,广泛开展“法律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妇女依法维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一是开展“百万妇女普法行”活动。举办了“三八”妇女维权周和12.4法律宣传日活动,组建“巾帼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13支,建立普法宣传队187支,培养法律宣传员600名,广泛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活动,共发放《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13万份。二是以家庭为阵地,抓基层宣传。将“法律进家庭”活动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相结合,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把家庭成员的学法、懂法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衡量家庭文明建设的成果。通过向广大家庭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开办各类娱乐活动,弘扬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先后组织举办了 “与和谐同行”演讲比赛、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三八”女子文化艺术节、现代女性大讲堂、“巾帼法律服务咨询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报告会、国策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与妇女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关心妇女、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2007年正定县妇联联合县文明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争创“双争共建模范家庭”活动,2008年3月,表彰了首批“双争共建模范家庭”4217户。大力开展了“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廉政文化进农家活动,发动全县公民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倡导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以家庭文明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和谐。新培树五好文明家庭16户、“特色家庭”7户、“好儿媳”13户。丁玉霞、罗小虎家庭荣获第二届全国“绿色家庭”荣誉称号;郭香瑞、梁培玉的家庭荣获石家庄市“文明和谐新农家”荣誉称号;聂芹秀的家庭荣获市妇联“文明家庭在行动”评选活动铜牌文明家庭。三是举办普法讲座。充分利用反家庭暴力学校,不定期组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2006年以来,共举办讲座6期,当事人及亲属130余人聆听了讲座。2007年12月在南楼乡完民庄村举办了“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亲情结对启动仪式暨法律进校园讲座活动。邀请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俊玲为爱心妈妈和留守儿童们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2008年4月在西南街居委会举办了《婚姻法》知识讲座,西南街居民50余人参与听课。
      三、发挥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正定县妇联切实履行妇女娘家人的职责,畅通妇女利益诉求渠道,热情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尤其对妇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查处,及时解决,努力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2006年以来共接待妇女群众咨询278人次,受理案件65件,调解3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代理诉讼11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以抓个案为突破口,重点解决侵害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件3件,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2007年正定县妇联荣获“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是搭建社会化维权平台,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在建立了三级妇女法律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在各乡镇、街道办妇联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10个,在各村街、居委会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点,在全县创建了“零家庭暴力社区(村)20个,进一步加大了维权工作。河北省“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活动示范社区、石家庄“十佳”“零家庭暴力社区——常山社区的事迹在正定电视台“平安正定”专题栏目播出。常山社区被评为“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示范社区”,聂芹秀的家庭被评为“全国‘平安家庭’示范户”,刘淑芳的家庭被评为“河北省‘平安家庭’示范户”。
      三是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参与司法调解。经正定县妇联积极协调争取,有11名县乡妇联干部成为县法院人民调解员,直接参与全县基层法庭各类民事案件特别是有关婚姻、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案件的庭前、庭中调解,共参与调解案件10起。妇联干部参与庭审,共同探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方法、措施,充分调动法官、律师等社会资源的积极性,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共同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实现了妇联单一维权向社会化维权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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