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第二届“十大女杰”评选活动于今年12月18日启动,至明年“三八”妇女节期间,将评选出新乐第二届“十大女杰”。 此次评选条件包括: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在本行业的生产实践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做出了杰出贡献,或在某一领域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并起到了示范和带头作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曾被授予市“十大女杰”称号者不再参评。各推荐单位要在1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全部材料报送市妇联办公室。评选活动办公室审核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后,认定参选资格并提交组委会,确定20位候选人并在社会公示一周,经个人才艺展示、群众投票、组委会评选最后产生新乐市第二届“十大女杰”。 此次评选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人事局、市文明办联合举办,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培树新时代妇女先进典型,宣传、表彰在率先崛起、跨越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乐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女性,在全市妇女中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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