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妇女联合会 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2007年11月21日)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是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的第二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根据全国妇联、河北省妇联关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要求,结合市妇联工作实际,制订2007年石家庄市妇联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百万妇女学法律 家庭平安促和谐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围绕“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这一主题,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妇女普遍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依法治家、和谐兴家,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提高全社会法制化水平,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时间安排 2007年11月20日—2007年12月中旬 四、活动要求 1、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妇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步骤有计划地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宪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妇女发展纲要》等维护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使社会进一步了解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各乡(镇)、各部门的妇女组织也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活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2、围绕主题,周密安排。2007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要紧紧抓住“百万妇女学法律 家庭平安促和谐”这一主题,广泛宣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和要求,调动广大妇女参与“平安家庭”创建的积极性;协调司法部门和相关单位结合部门实际开展活动,努力提高全体公民尤其是广大妇女的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为推进石家庄的建设创造法治环境。 3、突出重点,形式多样。今年的法制宣传日活动要重视抓好在农村村镇、城市社区和流动人口中宪法知识普及教育。以学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为重点,以推动解决维护妇女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目的,通过在机关、学校、企业和村镇、社区开展宪法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和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促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4、搞好宣传,形成声势。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和网络,紧紧围绕今年“12·4”法制宣传日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开辟专题、专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我市法制建设以及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广泛开展各种不同形式的专题宣传报道,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加强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宣传,扩大这项活动的社会影响。 5、多措并举,确保成效。各级妇联组织要严格按照本地区 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的要求,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切实保证宣传活动取得积极效果,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主题词:法制宣传日 方案 石家庄市妇女联合会 2007年11月21日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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