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妇女儿童,及时反映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工作,推动我市妇女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24个县(市)区妇联及市直妇工委的信息宣传工作考评。 二、考评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严格依据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价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的各项工作。 (二)注重实效原则。既强调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又注重工作实际效果和质量。 (三)便于操作原则。考核事项、方式、标准、等级明确具体,方便易行。 (四)激励创新原则。既要奖优罚劣,又要注重工作创新。 三、考评标准 (一)信息报送工作内容、任务及奖励记分标准 1、报送要求及内容: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要积极探索提高信息工作水平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式,增强信息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一要抓“大”,即根据党委和妇联组织各个时期关注的重大问题,紧贴决策,突出重点,精心提炼,体现特色,努力挖掘一些有事实、有分析、有观点,针对性和适用性都很强的信息。二要抓“新”,即要围绕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选题,主动出击,抓好调研,及时发现和总结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进一步提高信息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三要抓“热”,即抓住妇女群众普遍关心敏感的热点问题,广泛了解她们的呼声和要求,全面反映,促进问题能够及早解决。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应按上级妇联信息需求和自己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收集信息,坚持实事求是,既报喜,又报忧,对重要的信息资料,必须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注意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必须报送的信息内容包括: 一是各级党政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妇女群众的反映。 二是上级领导检查妇联工作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对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 三是上级妇联重要会议精神、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各级妇联主要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各级妇联结合自身实际在探索新形势下妇联工作的新路子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提出的新思路、创造的新经验、运用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 四是涉及妇女群众利益的改革措施和政策的实施情况及妇女群众的反映;不同女性群体的思想动态,一个时期内妇女群众在经济、教育、健康、法律保障、发展环境等方面反映较为强烈的突出问题;妇女群众中存在的值得重视的某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五是侵犯妇女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事例及处理结果。 六是其它重要的社会动态和社情民意。 2、信息报送任务: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要及时向全国、省、市相关网站报送活动新闻、领导讲话、活动照片、调研报告、先进事迹等各种类型的信息。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每年向石家庄市妇女儿童网上传的信息采用条数不少于50条,向河北妇女网上传的信息采用条数不少于24条,向中国妇女网上传的信息采用条数不少于12条。一条信息可重复上报,多级采用重复计算。2007年按任务的70%完成。 3、信息奖励记分标准: ⑴被全国妇联、省委、省政府信息刊物采用,专报类每条记20分,简讯类每条记10分;其中被全国妇联、省委、省政府领导作肯定性批示的按2倍记分。 ⑵被省妇联、市委信息刊物采用,专报类每条记10分,简讯类每条记5分,综合类每条记4分;其中被省妇联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做出批示的按2倍记分。 ⑶向市妇女儿童网上传信息每条记2分。如一条信息分别被不同地方采用的,重复记分。 (二)宣传报道工作任务及奖励计分标准: ⑴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每年需在国家级媒体发稿1篇以上。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消息类每篇计15分,通讯(或专题)类每篇计30分,其中被党报党刊采用的稿件按2倍计分。 ⑵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每年需在省级媒体发稿2篇以上。被省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消息类计10分,通讯(或专题)类计15分,其中被党报党刊采用的稿件按2倍计分。 ⑶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每年需在市级媒体发稿3篇以上(其中1篇为通讯或专题类)。被市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消息类计5分,通讯(或专题)类计10分。 四、考评管理办法: 考评管理工作由市妇联党组会研究决定,市妇联办公室、宣传部具体负责实施。 (一)明确责任,畅通工作渠道。办公室是信息工作的责任部室,负责畅通各级信息渠道,每半年举办一次信息知识培训班,宣传部是宣传报道工作的责任部室,负责畅通各级宣传报道渠道,每半年举办一次宣传知识培训班,不断提高妇联干部的文字水平;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要直接向全国、省、市网站、新闻媒体报送信息。 (二)严格把关,提高工作质量。所有上传、上报信息须经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信息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上传。 (三)建立档案,定期公示通报。市妇联办公室、宣传部建立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信息工作绩效档案,实施一季一登统、半年一总结,全年一评定。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要在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上报“信息宣传工作绩效考评统计表”,两次逾期不报则不再计算本季的信息条数。 (四)实施奖惩,形成激励机制。每年年底,市妇联办公室、宣传部将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完成任务情况及奖惩意见提交市妇联党组会研究,对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奖牌,对超额完成任务部分实行计分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取消本年度的综合工作评先资格,并向当地党委部门通报结果。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石家庄市妇女联合会 2007年5月30日
石家庄市妇联信息工作考核绩效表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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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在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以电子版或是文字形式上报市妇联办公室。逾期不报视该季信息采用情况为0。
石家庄市妇联新闻报道工作考核绩效表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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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单位 |
栏目(版面) 及题目 |
刊发
时间 |
作者 |
上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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